基于最新研究證據(jù),歐洲心臟學會(ESC)對2010年房顫治療指南進行了要點更新,主要包括以下內容:
1. 由于阿司匹林或阿司匹林聯(lián)合氯吡格雷療效差且增加出血風險,故僅推薦用于拒絕接受口服抗凝藥物(OAC)治療的房顫患者;
2. 對于卒中低?;颊叩脑u估,CHA2DS2-VASc 評分方法較CHADS2評分更為準確;
3. 年齡<65歲的孤立性房顫患者無需抗凝治療;
4. CHA2DS2-VASc評分為1分時可考慮OAC治療,CHA2DS2-VASc評分>1時推薦予以OAC 治療;
5. 達比加群、利伐沙班或阿哌沙班具有更佳的療效與安全性,且服用方便,在多數(shù)患者中可考慮替代華法林;
6. 對于輕微或無器質性心臟病者,可靜脈應用氟卡尼、普羅帕酮、伊布利特或 vernakalant進行藥物轉復;
7. 陣發(fā)性或持續(xù)性房顫患者可使用決奈達隆進行節(jié)律控制,但對于永久性房顫患者或中重度心衰患者禁用決奈達隆;
8. 有癥狀的陣發(fā)性房顫經(jīng)藥物治療后復發(fā)者,推薦進行導管射頻消融治療;
9. 陣發(fā)性房顫患者若更愿意接受導管射頻消融而非抗心律失常藥物治療時,可將導管消融作為一線治療;
10. 進行導管消融的房顫患者,不應中斷華法林治療。
肱骨遠端骨折是四肢骨折中比較復雜、嚴重的類型,手術治療難度大,并發(fā)癥多。尺...[詳細]
小細胞肺癌,作為肺癌的一種常見類型,其治療策略通常以放化療和免疫治療為主。...[詳細]